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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:我为什么不喜欢“选择与尊严”第10期博客

补充:我为什么不喜欢“选择与尊严”第10期博客

昨天在贵网留言,对“选择与尊严”第10期博客即兴发表了一点不良感觉。空闲下来,担心产生误解,遂再补充如下想法:

首先,我非常尊重热爱生命,以及顽强与病魔做拼争的那些勇士们!但是,作为“选择与尊严”所崇尚的理念,不仅是一种观念的革命,更应该是一种别样和放大的社会责任感--我不敢使用“崇高”字样作为修缀,因为在多元化社会里,每一种观念都应该受到理解和尊重;但在热爱生命的范畴究竟如何定义社会责任,是非常值得思索的。

我之所以加入“选择与尊严”成为其会员,恰恰是因为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确存在很多的选择,
更有无数的选择发人深省,感人泪下,也给活着的人留下无限思索……

我在这里举几个近10年来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事情吧:

前几年,我一好友的弟弟遭遇车祸,抢救时医生告诉家人:最好结果成为植物人。其弟是家中唯一男孩,正值壮年,家人十分矛盾是否继续实施积极抢救。最后,竟然是其老母亲作出决断:XX(儿媳)还年轻,我们没有理由让她后半生承担这个责任。最终放弃抢救。我特别钦佩这位阿姨—她是一位老红军的妻子。

另1件事也发生在前些年,我一好友44岁时发现肺癌晚期,医生宣判生命最多维持3个月。在她获知时,表现出很多男人都难以做到的理智:自己呆在车里默默地哭了20分钟,随即抹干眼泪,开车回家整理衣物做住院治疗准备。住院后一方面积极配合医生治疗,另一方面将其公司业务一一打理清楚,向客户做解释,办理退款,并为员工安排推荐新工作……
最让我们佩服的时,她一直非常坚定地对所有人说:医生说肺癌的治愈率是20%左右,我一定是这20%里的成功者!也许确实因为她的坚强,在将其前半生的百万积蓄花费得所剩无多的18个月后,她才无奈地离开了这个世界。可是,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她临终前3个月发给我一条短信:“医生仍在推荐让我继续使用一周费用6、7000元的进口药物,而我身后丈夫和女儿已面临着经济无靠。我是那么地热爱生命,一直想证明我的坚强,我不想放弃继续抗争,我是否还有能力坚持呢?!”我看到这条短信时哭了,却无法再给她鼓励和安慰,我很为难地把这条信息转告给另1位我们共同的朋友。没想到的是,这个朋友当机立断就给患病女友的丈夫直接打去电话:“你们不要再做徒劳的努力了,这样让XX她走的也能轻松点!”患病女友的丈夫答:“真感谢你!感谢你帮我们做出这个选择和决定!”与打电话这个朋友相比,我感到羞愧!

再借着付彪2次换肝说一件事吧:有夫妇俩同是我的好友,丈夫性格人缘颇象付彪,2年前诊断为肺癌晚期,积极治疗1年半后还是无奈而终。与付彪相似之处也是身后留给家人不小的经济压力。不同的是:张秋芳毕竟年轻,人脉资源好,也有一定能力,几年后就扭转了经济窘迫局面;而这位遗孀却已年过花甲,每月退休金不足2000元,还要承担房租(唯一住房给儿子结婚用),目前所剩积蓄只是葬礼上朋友给的礼金几万元……

最后一件事:前几个月,我把因发胖已不能穿的3、4件羊绒衫送给一个朋友。事后,她电话告我:弟妹串门时变天,她拿出我送的1件羊绒衫给弟妹保暖。俩人揉摸着羊绒衫同时感慨:活了大半辈子,第一次穿羊绒衫呵!我把此事讲给其他朋友听,无论是外企的高管,还是政府高官,我发现她们的眼圈都红了。正是这个前半辈子没穿过羊绒衫的朋友,她收养了3只流浪狗,2只流浪猫,每个月到敬老院去当1天义工,汶川地震时率先捐款…… 在我把有关遗体器官捐献和生前预嘱信息告她后,她连个磕巴都没打就办理了捐献手续。虽然她暂未填写生前预嘱,但我本能地相信她:她肯定不是因为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而放弃追求生命权利的人,她一定会对社会责任做出自己的诠释。
 

把自己已不能穿的衣服送给朋友?

[size=6][b]把自己已不能穿的3、4件羊绒衫送给一个朋友。还把此事讲给其他朋友听,还无论是外企的高管,还是政府高官她们的眼圈都红了?还写在网上让更多的网友知道?如此对待朋友,何以对待陌生人?何以博爱?:D [/b][/size]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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